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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情况不可做人流

时间:2012年05月17日 15:16:27 字体:【 】点击数:
    
    

  妊娠10-14周时,因胚胎逐步长大,胎盘已构成,子宫也随着长大,这时候做凡是因避孕失败要求中断妊娠者或因各种疾病不宜继续妊娠者都可作人工流产。但遇有以下情况时,暂时不宜作人工流产。  (1)各种急性沾染病或慢性沾染病急性发作期、严重的全身性疾病(如心力衰竭、症状明显的高血压、伴随高热的肺结核和严重贫血等)不能承受手术者。  (2)急性生殖器官炎症,如阴道炎、重度宫颈糜烂、盆腔炎等。  (3)妊娠剧烈呕吐引发的酸中毒还没有纠正者。  (4)术前4小时内,两次体温在37.5℃以上者。  本站文章仅供参考,您可通过女性论坛进行在线咨询或通过病例提交介绍您的情况,我们会尽快给您满意回复。如需诊疗请与“东方美人”连锁医院联系,在医生指点下进行正规医治,以避免遗误病情! 欲了解更多两性健康信息请拨打郑州番禺新世纪女子医院免费咨询热线:0371—67353333 咨询或直接进入网上留言,我们的医生将为您提供实时咨询及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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