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做B超检查是很有必要的。B超对胚胎照射的时间越长造成的不良影响就越大。所以孕期做B超不要超过3次。这三次分别是:
怀孕早期:除了妇科的常规检查之外,应通过B超确定宫内的妊娠是否正常。例如宫腔内探查不到任何妊娠征象,而在子宫腔外探到异常的回声,结合其他的临床表现就可以诊断子宫外孕。所以一般提倡于怀孕早期通过做B超明确是否是宫内正常妊娠或双胎、葡萄胎等。
怀孕中期:大约在闭经16周左右需要再做一次B超,以确定胎儿有无畸形和生长发育是否正常。因为如果这时发现胎儿不正常,在闭经20周以内中止妊娠,是比较适宜的。
怀孕晚期:即闭经36周以后,做B超可以明确羊水多少以及胎盘的功能。羊水过多或过少,以及胎盘钙化或功能不良,都不应再继续妊娠。必要时需进行剖腹产。
可见在整个怀孕期间,怀孕早、中、晚期各进行一次B超检查是必要的。然而有些人对做B超的目的不明确,为了弄清楚孩子的性别不惜到多家医院反复进行B超检查。这对母婴均不利。以上就是郑州好的人流医院医生关于“怀孕后做几次B超?”的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