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先兆流产
(一)临床表现:妊娠28周前,先出现少量阴道流血,常为暗红色或血性白带,无妊娠物排出,随后出现下腹痛或腰背痛。
(二)妇科检查:宫颈口未开,胎膜未破,子宫大小与停经周数相符。
(三)辅助检查:B超示胚胎存活。
治愈标准:经卧床休息、禁止性生活、安定情绪等治疗后,如阴道流血停止,腹痛消失,B超指示胚胎存活,一HCG持续升高,可判定治愈。如临床症状加重,B超发现胚胎发育不良。
二、难免流产
(一)临床表现:在先兆流产基础上,阴道流血量增多,阵发性下腹痛加剧,或出现阴道流液。
(二)妇科检查:宫颈口已扩张,有时可见胚胎组织或胎囊堵塞于宫颈口内,子宫大小与停经周数相符或略小。
治愈标准:一经诊断应尽早排出宫内容物,及时刮宫或应用缩宫素促进胎儿胎盘排出,并行病理检查。治愈标准为宫腔内容物完全排出,即完全流产。
三、不全流产
(一)临床表现:难免流产继续发展,部分妊娠物排出体外,尚有部分残留于宫腔内或嵌顿于宫颈口处,影响子宫收缩,导致持续或大量出血,甚至发生失血性休克。
(二)妇科检查:宫颈口已扩张,宫颈口持续性血液流出,有时可见妊娠物堵塞于宫颈口及子宫小于停经周数。
(三)辅助检查:B超示子宫内有组织残留。
治愈标准:一经确诊应及时行刮宫术,以清除宫腔内残留组织。治愈标准为宫腔内容物完全排出,即完全流产。
四、完全流产
(一)临床表现:妊娠物已全部排出,阴道流血逐渐停止,腹痛逐渐消失。
(二)妇科检查:宫颈口已关闭,子宫接近正常大小。
(三)辅助检查:B超示子宫内容物已全部排出。
五、稽留流产:指胚胎或胎儿已死亡滞留宫腔内尚未自然排出。
(一)临床表现:孕早期早孕反应消失,孕中期腹部不见增大,胎动消失。
(二)妇科检查:宫颈未开,子宫较停经周数小,未闻及胎心。
治愈标准:凝血功能检查正常者,刮宫或引产后,宫腔内容物完全排出,即完全流产,可视为治愈。如凝血功能异常,先应用纤维蛋白原或输新鲜血纠正后,再行刮宫或引产。
六、习惯性流产:连续自然流产3次或以上者称习惯性流产。连续2次的自然流产可称为复发性流产。
(一)临床表现
1.连续自然流产3次或以上。
2.每次流产多发生于同一妊娠月份,其临床经过与一般流产相同。
(二)检查常有染色体异常、黄体功能不足、子宫畸形或发育不良、宫颈内口松弛等。
治愈标准:妊娠足月。
七、流产感染:流产过程中,若阴道流血时间一长,有组织残留于宫腔内,可能引起感染,严重时感染可扩展到盆腔、腹腔甚至全身,并发盆腔炎、腹膜炎、败血症及感染性休克等,称流产感染。
(一)临床表现:流产过程中或流产后出现腹痛或阴道出血时间较长。
(二)妇科检查:子宫和双侧附件有压痛、增厚或包块。
(三)辅助检查:B超检查宫内有组织残留;血常规有白细胞增高等感染倾向。
治愈标准
(一)感染被控制。
(二)宫内残留物被尽快清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