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阿尔图纳医院内科Kahlenborn等的一项荟萃分析显示,应用口服避孕药(OC)与绝经前妇女乳腺癌的发病危险增加相关。
虽然医学界对乳腺癌的危险因素早有认识,如阳性乳腺癌家族史、早发月经初潮、较晚绝经、未经产和缺少人乳喂养等,但对女性激素的致癌性尚无一致意见。妇女健康初步临床研究报告,长期使用外源性雌激素和孕激素的激素疗法增加妇女发生乳腺癌的危险。WHO近将绝经后激素替代治疗和OC均列为组1致癌物。
研究者检索了自1980年以来采用任何语言发表的关于OC与绝经前乳腺癌关系的病例对照研究文献,对34项符合标准的研究进行了荟萃分析。
结果显示,总的来说,应用OC与绝经前乳腺癌发病危险的增加相关(OR为1.19),包括各种类型的OC应用。OC应用同时增加经产妇(OR为1.29)和未产妇女(OR为1.24)的乳腺癌发病危险。较长期应用OC实质上并不改变未产妇女的乳腺癌发病危险(OR为1.29)。在经产妇中,在次足月妊娠前使用OC者的乳腺癌发病危险(OR为1.44)高于次足月妊娠后用OC者(OR为1.15)。次足月妊娠前使用OC≥4年的经产妇,OC应用与乳腺癌发病危险的相关性强(OR为1.52)。
研究者认为,应用OC增加绝经前妇女乳腺癌的发病危险,尤其是在次足月妊娠前使用OC的经产妇。
从流行病学和公共卫生角度来看,鉴于OC应用范围较广及其对妇女健康(包括有利和有害两方面)的潜在影响较大,我们必须继续密切随访OC应用后的流行病学和健康转归。当前的研究强调需仔细评估次足月妊娠前OC的应用,这是一个重要的生物学问题,有显而易见的临床和公共卫生意义,因为确定在次足月妊娠前这一时期可改变的因素将增加早期预防乳腺癌的机会。建议每例病人在决定是否用OC前都做危险-益处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