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了自然是一件让人感到开心的事情,但是有一部分女性在怀孕了二十八个星期之后,由于一些特殊的情况,一定要进行引产手术。那么,哪些特殊的情况下孕妇要进行引产呢?下面我们看看郑州新世纪医院医生的介绍吧。 孕妇一定要进行引产的特殊原因有以下几种情况: 如果孕妇感觉到胎动突然的消失,通过医生的检查之后确定胎儿已经在宫内死亡,就应该马上进行引产,有利于确保孕妇生命的安全。 孕妇有比较多羊水的时候,子宫底就会有急剧的增高,对孕妇的胃进行压迫,严重的时候还会有心脏移位,后导致孕妇出现心悸、憋气,很难平卧,睡眠以及饮食都会受到了影响,比较严重的女性还能够造成胎儿的畸形。出现了这一种情况下女性就应该马上进行引产,停止怀孕。 若通过了超声波等检查发现胎儿有畸形或者胎儿没有办法生存等情况,也应该立刻引产。 本身患上慢性肾炎的女性不可以生育,主要是怀孕之后能够增加孕妇的肾脏负担,让各种症状变重,对于胎儿的生长发育以及母体的健康都是没有利益的。因此,这一种孕妇就应该进行引产,停止分娩。 出现了重度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大部分是发生在妊娠中、后期。出现了这种情况的孕妇会发生全身小血管收缩,造成血压的增高、呕吐、下肢水肿、头痛头晕、小便排出蛋白等。如果通过治疗之后病情没有好转,继续妊娠就会比较容易出现抽搐或者胎盘早剥,接着就会导致子宫内大出血,而且还会让胎儿窒息或者死胎。因此,孕妇若有重度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在治疗没有效果的时候,就要进行引产。 得了糖尿病或者其它严重器质性疾病的孕妇,会由于身体虚弱,精力不济以及体力不支,继续怀孕对孕妇和胎儿都有影响,应该考虑进行引产。 经过上述对于哪些特殊的情况下孕妇要进行引产的介绍,希望对大家都会有帮助。郑州新世纪医院确立全员主动服务的意识,提供全过程贴身的服务。二十四小时健康咨询热线、温馨夜诊、导医全程陪同、一人一医一诊室问诊形式、疑难病连锁医生会诊等特色服务,给予女性一个有效、安全、顺畅的人性化医疗服务。如有疑问可进入在线咨询或拔打健康热线0371—67353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