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低血糖的症状和体征往往缺乏特异性,主要表现为反应差、少动、嗜睡、拒乳、震颤、阵发性紫绀、呼吸暂停、气促、呼吸窘迫、惊厥或休克,有时表现多汗、苍白等。有时血糖即使很低,亦可毫无症状。因此,对所有糖尿病母亲的新生儿均应视为高危儿进行监护是非常必要的。
诊断:1.病史:患儿母亲患有糖尿病。
2.临床表现:出生后不久出现上述临床表现,特别是经静脉滴注葡萄糖液后,症状好转者。
3.实验室检查:血糖测定是确诊和早期发现本病的主要手段,生后1小时内应检测血糖,24小时内定期监测。
治疗:1.轻症:无症状者,可早期开奶或经口给予哺喂10%葡萄糖水5-10ml,每1-2小时喂1次,连续给3-4次;
2.重症有症状者,开始喂养后血糖仍低,需静脉注射葡萄糖,可给予25%葡萄糖2-4ml/kg,按1ml/min速度缓慢静注,接着按葡萄糖浓度4-8mg/(kg.min)连续滴注,直至血糖值正常。治疗期间要密切监测血糖浓度,避免直接大量或突然停止注射25%高浓度葡萄糖,而加重低血糖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