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孕者的福音——运用新药物,只需服药9片,即可中止妊娠。安全、高效、无需手术、无痛、不影响生育。"这是刊登在国内某报的一则药流广告。近几年来,在全国各大小报刊上充满了这类极富吸引力的广告。就在铺天盖地的广告背后,大至省市级医院,小至个体门诊部,纷纷推出了药流服务。面对天花乱坠的广告和遍地开花的“诊所”,人们不禁要问:药流,真是早孕者的福音吗
药流,并非避孕
药流的危害,药流是否真的“无痛、高效、无后遗症”,我们暂且不论,但它毕竟是对妇女身体的人为伤害,这种堕胎广告却称之为“福音”,不知何“福”之有?其实,围绕药流的争论早在口服堕胎药诞生之初就产生了。
既然几粒药丸就可以解决问题,性行为不是不再有后顾之忧了吗?其实不然。药流产只是在不小心怀孕之后的一种补救措施,解决不了避孕的问题。药物的作用机理是通过化学方法使受精卵无法发育,然后坏死、脱落。现在国内只有几家药厂生产此药,其中文名称为“米非司酮”或“息隐”。在服用此药后,还要配合服另外一种药,在2种药的双重作用下,才能将受精卵完全排出体外。
这种药的药效看上去很简单:吞下1粒药,妊娠就立刻中止。实际上其过程并非那么简单,也远不如想象中那么轻松、迅速。首先,身体条件要适应服用此药的要求,而且要在2天~4天里先后服下9片药。从流产之日起要有2个星期的时间随时准备去医院检查,即使确定已经完全流产,1个多星期后还要回到医院复诊。服药后子宫收缩引起的疼痛并不比人流手术轻,流产后会有十几天的持续出血,有的人出血时间更长,甚至出现大出血,而对于这个问题至今仍无解决良方。此外,服药后会有许多不良反应,感染则是的潜在药流的危害。
药流必须符合三大指征,药流指征一就是孕妇的年龄不能超过40岁,这是因为药流所用的药物会调整女性卵巢的内分泌物,40岁以上女性的卵巢正处于衰退的阶段,这时如果再受药物的影响,很可能会出现月经紊乱,甚至提早绝经。药流指征二,是孕妇的孕龄必须在49天之内;而药流指征三就是要判断胚胎着床的位置是否在子宫里面。后面这两大指征都必须在B超的辅助下才能清楚地判断,所以一些不正规的小诊所光是通过孕妇停经的现象和尿检呈阳性,以此判断孕妇怀孕,后轻易的就给她们进行药流,是十分危险的。
在年龄的问题上,除了40岁以上女性不能进行药流,18岁以下的女性也不行。受到药物的影响会出现月经紊乱的现象。此外,如果一些女性在此之前已经进行过多次的刮宫流产,子宫壁变薄或者有损伤,一旦药流药物的用量掌握不好,有可能会导致子宫破裂。
在正规医院的妇产科,药流过程是非常严谨的。首先要明确孕妇怀孕的天数,胚胎的位置,然后孕妇还要接受一些相关的检查,医生会让孕妇服用一些软化宫颈和杀死胚胎的药物,这些药可由孕妇带回家自行服用,连服2天。到了第3天,孕妇必须重新回到医院,医生会让她服用另一种药物———宫缩剂。服药后孕妇要留在医院里,几个小时后,孕妇会开始出现宫缩,并伴有临盆前阵痛的感觉。
药流后的保健
孕妇在接受了药流后,要做相关的保健:要注意休息,开头的2~3天好在家休养,2周内所从事的工作和活动也不宜太过劳累。药流后要适当补充营养,要注意清洁卫生,卫生棉垫要经常更换,多喝水,多排尿。此外,药流后一个月内应禁止性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