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字: -人 | -整 | 无痛 | 人流 | -医 | 整形 | 妇科 | -妇 | -广 | -美
您现在的位置:郑州人流网>> 人流技术>> 其它人流>> 药物流产>> 郑州药流的适应症和禁忌症

郑州药流的适应症和禁忌症

时间:2009年08月06日 21:50:35 字体:【 】点击数:
    药流是避孕方法的一种补救措施,不需要器械的探入,食用药物即可达到了流产的作用,但并不是每个人都适合做次流产的,下面介绍下,药流的适应症和禁忌症。
     药流是避孕方法的一种补救措施,不需要器械的探入,食用药物即可达到了流产的作用,但并不是每个人都适合做次流产的,下面介绍下,药流的适应症和禁忌症。

  适应症:

  1.不宜进行手术流产的高危妊娠、如流产后,近期的剖宫产后、近期的人流术后、连续多次的人工流产、子宫位置不正常、生殖道畸形等。

  2.停经在49-58天以内,确诊为早孕,年龄在40岁以下而自愿要求结束妊娠的健康妇女。

  3.对手术流产有恐惧心理的女性。

  禁忌症:

  1.前列腺素药物禁忌:心脏病、青光眼、哮喘、胃肠功能紊乱和过敏体质者。

  2.带宫内节育器妊娠者。

  3.可疑宫外孕者。

  4.吸烟>10支/日或嗜酒者。

  5.距医疗单位较远,不能及时就医者。

  6.米非司酮药物禁忌:内分泌疾病、肝或者肾功能出现异常、各种器官的良性或恶心肿瘤、高血压等症状。

  以上均是药流的适应症和禁忌症,找到适合自己的流产方式是至关重要的,另外医生提示:切忌自己擅自购买药品在家进行流产,容易引发其他炎症和并发症,甚至会出现不孕的发生。


: Google书签 Del.icio.us Baidu搜藏 QQ书签 Yahoo书签 新浪ViVi 365Key网摘 天极网摘 POCO网摘 和讯网摘
相关文章
  
热点推荐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sitemaps | 招聘信息 | 联系信息 | 广告服务 | 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郑重声明:郑州人流网信息仅供参考,不能作为医疗的依据,不能代替医院和主诊医生的诊断和治疗.
郑州人流网关于人流,无痛人流,药物流产等的信息,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或建立镜像.
ICP网站备案:豫ICP备12003276号-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