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遭遇服用避孕药后的意外怀孕,常常面对“留”还是“流”的问题。大多数女性都会很自然的想到去做流产,认为在服用避孕药后的胎儿一定是不能要的。在服用避孕药后怀孕并非一定要流产,有些避孕药对胎儿的健康是没有什么影响的。具体怀况如下:
在口服(第二代)避孕药期间怀孕,好不要留胎儿。因为口服药物已对宫内环境造成影响,很有可能会使胚胎受到损伤。如果孕妇本人要求继续妊娠,应于妊娠6~8周时取绒毛组织进行染色体检查;孕妇在16-20周行羊水穿刺术,抽取羊水进行羊水细胞的染色体检查。 同时尚需动态观察母体血中的甲胎蛋白的含量,注意B超下的胎儿大体形态和内脏结构是否异常,一旦发现异常应及时终止妊娠,以免缺陷儿的出生。另外,长期使用(第二代)口服避孕药在计划怀孕时,以停药(3-6)个月后再受孕为妥。
在口服第三代避孕药期间怀孕,可以留住胎儿。大规模的流行病学调查研究表明,服用第三代口服避孕药因服药方法失败而导致怀孕,并不会增加胎儿的致畸率,且停药后可以立即怀孕,无需等待3-6个月,不会影响胎儿的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