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字: -人 | -整 | 无痛 | 人流 | -医 | 整形 | 妇科 | -妇 | -广 | -美
您现在的位置:郑州人流网>> 巩义市>> 人流前>> 术前指导 >> 巩义哪些情况不宜做人流手术?

巩义哪些情况不宜做人流手术?

时间:2010年05月11日 10:29:17 字体:【 】点击数:
    哪些情况不宜做人流手术?[妊娠10-14周时,因胚胎逐渐长大,胎盘已经形成,子宫也随着长大,这时做凡是因避孕失败要求中断妊娠者或因各种疾病不宜继续妊娠者均可作人工流产...]
    

  

妊娠10-14周时,因胚胎逐渐长大,胎盘已经形成,子宫也随着长大,这时做凡是因避孕失败要求中断妊娠者或因各种疾病不宜继续妊娠者均可作人工流产。但遇有下列情况时,暂时不宜作人工流产。

    (1)各种急性传染病或慢性传染病急性发作期、严重的全身性疾病(如心力衰竭、症状明显的高血压、伴有高热的肺结核以及严重贫血等)不能承受手术者。

    (2)急性生殖器官炎症,如阴道炎、重度宫颈糜烂、盆腔炎等。

    (3)妊娠剧烈呕吐引起的酸中毒尚未纠正者。

    (4)术前4小时内,两次体温在37.5℃以上者。

编辑:郑州新世纪医院
: Google书签 Del.icio.us Baidu搜藏 QQ书签 Yahoo书签 新浪ViVi 365Key网摘 天极网摘 POCO网摘 和讯网摘
相关文章
  
热点推荐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sitemaps | 招聘信息 | 联系信息 | 广告服务 | 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郑重声明:郑州人流网信息仅供参考,不能作为医疗的依据,不能代替医院和主诊医生的诊断和治疗.
郑州人流网关于人流,无痛人流,药物流产等的信息,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或建立镜像.
ICP网站备案:豫ICP备12003276号-14